第六百四十一章 头着地(6k)(1/2)

星际法师行 !喀什部落位于布吉喀星菲尔德大沙漠的北部,距离海岸的距离步行需要三天的时间,这是他们暂时迁居的地方。

在布吉喀没有部落有固定的地址,他们随着环境的变迁迁徙着自己的居住地,不过喀什部落一直没有离开过菲尔德大沙漠。

炙热的阳光,金色的沙漠,是每一个生存在布吉喀星的部落都必须要习惯的条件。

布吉喀星几十个种族分为大大小小上百个部落,而喀什部落是少有的种族单一性部落,整个部落中的所有都是同一个种族,也就是喀什因纽特人,这也是人口稀少的原因。

菲尔德大沙漠在布吉喀星西北地区,是比较靠近海岸线的一个大型沙漠地区,双栖异兽很多,例如虎斑鲨鱼这样既能在沙漠中生活又能在水里悠游的异兽特别多。

这也导致西北地区部落之间为了有利的生存环境斗争非常激烈。

布吉喀西北地区没有一个可以威慑一方的大型部落,小部落之间的斗争摩擦千百年来从未间断过。

午后,墨夜四人集合在屋里开会讨论关于这个任务要怎么完成,

小七首先给几人介绍了一下了喀什部落,以及周边自然环境和地理环境,接着开始分析为什么他们会选择这里做任务的开始。

“布吉喀星位于塔伦木卡星域的北部边境,布吉喀星在塔伦木卡星域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星球,周边的生命星球不算多且靠近边境,军事防御力低下,星球未开发的资源很丰富,如果虫族有入侵计划。这里是一个很不错的侵入点......”

小七巴拉巴拉的说了一长串,墨夜微微挑眉疑惑的说道“我一直以为我们是抓阄抓出来的,才选择了这里”

小七顿了顿,停滞几秒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对着食指说道“对哦,我给忘了”

故意的吧,小七!

罗妹子正喝着水差点笑的一口喷出去“哈哈,对啊。那张纸片还是我抽出来的”

当时各个探索者团都出发了,由于任务给的含糊不清一时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四人商量了一阵一致决定抓阄,以这来源与地球古华夏的神秘方式来决定他们的第一站。

塔伦木卡所有星球的名字用小纸片写好混在一起,最终被抽出来的就是布吉喀,虽然他们当时就在现场可是现在听小七这么一分析,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我们现在这儿住下打听一下布吉喀星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事情发生再做打算吧”

“只能这样了”

暂时方案讨论出来,罗妹子这个坐不住的就出去溜达去了,虽然部落不很大。不过这种异域风情还是很有逛逛的价值。

11则是带着任务外出,他得去打听情况不是。

墨夜也决定出去走走,法师阁下的最爱逛的一向是集市,走出房门墨夜就看见了坐在门前的瑞西。

此时的瑞西与昨日完全不同,墨夜能够认出来完全是因为精神力波动的原因,没有那些层层叠叠的包裹露出黝黑俊俏的小脸蛋。兽皮缝制的衣服显得有些过大,一个笑容灿烂的少年。

“谢...谢谢...救..哥哥”这几个简单的通用语感谢词有些磕磕巴巴的从瑞西嘴里吐了出来,听得出是刚刚学的。

墨夜微微一笑对这个并不在乎。呼出光屏打开翻译软件刷刷的写下几个字“你知道集市在哪儿吗?”

瑞西点点头,肢体并用的表达“我带你去”

有瑞西带路当然是最好。

部落当中的每一栋房屋之间都有一种海底打捞的石头铺垫的地板,青色的石板与周遭黄沙的对比就好像海水与沙漠的对比一般,冲突却又和谐。

沿着石板路绕了好几个圈走到中心位置,又一圈摆摊的人。

瑞西指着摊位“¥%……&*”停了停瑞西有补充道“*&#!&&……%”

“主人,瑞西说这里就是部落中的集市了,不过不可以用星际币购买东西,必须使用布吉喀的货币或者以物换物”

“布吉喀的货币是什么?”

瑞西摇摇头表示他也不知道,部落里大多是以物换物,一块肉换一块坚硬的兽骨武器。他还没离开过部落没见过货币长什么样。

以物换物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空间戒指里食物挺多元化,墨夜走到摊位边慢悠悠的看了起来。多数是武器和衣服,武器清一色的兽骨所制,衣服则是兽皮,样式还挺别致。

转悠了半个市场,墨夜还没选到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却发现显然原住民们对她挺感兴趣,部落街道上行人的视线无一不落在她身上伴随着的还有墨夜听不懂的议论。

“主人,有人说你太白了不好看,还有人说你太瘦,不好看,还有...”

墨夜抬头望了望天随即说道,“小七啊,没有价值的信息就不需要翻译给我听了”

“哦”

在集市上墨夜用一篮子的水果换了几件看得上眼的小东西。

走到集市最后几个摊位上一个拇指粗细的东西吸引了墨夜注意,阳关照射下蓦然的反光晃的她眼晕。

兽皮铺在地上,兽皮上摆放着杂七杂八很多东西,一块褐色的水晶一般的矿石就在一堆不起眼的石头当中。

看见墨夜拿起褐色石头观察,老板热情的介绍

“这个,石...石头很锋利”摊位老板的通用语非常别扭,墨夜绞尽脑汁联系上下文连猜带蒙才搞明白他的意思。

墨夜在光屏上写下一行字“你可以不用说通用语”

“太好了”

“这是刀石,非常的锋利,硬度极大,形状合适的会被用来做匕首,不过这块太小。最多做个指甲刀,你要的话给一个水果就换给你”

小七如实的翻译摊位老板的原话。

指甲刀?

尼玛,这也太浪费了,这可是罕见的褐沙水晶,既可以用来做储物瓶,更好的用法则是磨成沙混合在金属矿中用来制作武器装备最合适不过了,尤其是锋利的刀。剑,匕首等武器,甚至是防具都可以使用,增强抗物理打击的能力。

这种材料要是用在机甲上可以打打的提升机甲的近身作战能力。

不过这种水晶的利用有一个大难题,那就是开采,它的硬度是普通的矿石百倍还多,这些原住民显然不具备开采这种矿石的能力。

他们甚至无法利用,只能就着形状来凑合。

“你在什么地方捡到这块矿石的?”

原住民看着光屏上的文字愣了愣,想了好半天才说道“是在三个月前的海边偶然捡到的。当时有捡到了两块,一块大的送给儿子做匕首了,另一块就是这个”

墨夜让小七记下了摊主描述的海滩位置。

原住民述说信息一点心理障碍也没有,因为这种刀石本来就无法开采,只有些散碎的可已捡,他还以为这个外星人有兴趣想要去碰碰运气。

一个不值钱的消息要是能多换几个水果给自己的儿子那当然是好极了。

墨夜拿出一篮子水果递给这位摊主“这个刀石我要了”

拿了褐沙水晶墨夜没有了继续闲逛的兴趣。告别瑞西回到了屋子里。

......

在喀什部落生活了两天,墨夜每日的冥想结束之后接着就是观察部落居民的生活,喀什部落的原住民对于外星人也很好奇。默默的观察他们。

这几日部落居民从一开始的好奇变成疑惑接着有转变为高兴,这一切自然都是因为狩猎的时候四人的表现,能够带来很多猎物。

好战的非大众人类部落尊重强者,只有实力比他们强才能得到尊重和真正的友好。

何况墨夜四人的到来带来的更多的猎物使得部落在海啸期不需要担心食物的问题,一时间墨夜四人就成了部落当中最受欢迎的人群,尤其是受小朋友的喜欢。

部落里有好几百个十二岁已下的小孩,最爱围观11他们三个的晨练。

“呜~~呜呜~”

号角响起,部落当中每五日出门一趟的狩猎队伍在部落大门前集合。

共有三组,十人一组,去往不同的方向。每一次的狩猎天亮就出发,天黑前必须回到部落当中。

三十人的狩猎大队成员不一定是最厉害的战士可是一定是最优秀的猎人,成为猎人是部落当中最让人尊敬的身份之一。他们会给大家带来美味的食物,还有值钱的毛皮。

一下能解决人吃喝穿两大问题想让人不尊重都不行了。

墨夜四人不愿意一直呆在部落里闲着,于是也要求参与狩猎。

墨夜四人向乌瑟提出建议“我们可以参加吗?”

“你们?”乌瑟听到墨夜的要求心里是又高兴也有怀疑,这四人来到这里的目的实在让人想不明白,可是转念一想,他们这么厉害要真的想对部落不利一早就出手了,也没必要跟着狩猎什么的。

乌瑟想起曾经听一位族里去过外星球的老人说过,探索者最喜欢没事找事到处冒险,那么这样的行为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吧。

“对,我们可以分别加入三支队伍”

“好吧”